光大证券新三板市场周报 (2014年07月06日 总第78期) 2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同意光大证券在内的10家证券公司作为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 2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同意光大证券在内的10家证券公司作为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10家证券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做市业务备案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同意上述10家证券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做市业务。上述10家证券公司基本信息,可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查询。(全国股转系统官网,2014.07.02) 7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发布。 《指引》指出,挂牌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股票采取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申请挂牌公司需在提交挂牌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明确股票拟采取的转让方式,做市商也需明确表明其同意做市或自愿退出做市的意见。 截至《指引》发布之日,挂牌申请材料已经接收但股转系统尚未出具审查意见的申请挂牌公司,其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按照《指引》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未在股转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前提交做市转让方式申请的,其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挂牌公司无需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无需提交股票转让方式申请;已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函但尚未挂牌的申请挂牌公司,其股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但企业可根据《指引》进行变更。 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可采取做市、协议、竞价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在股转系统同意的情况下,挂牌公司可变更股票转让方式。目前,协议转让方式已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拟于8月下旬正式实施,因此,需对(申请)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方式进行确定、变更以及做市商加入、退出等相关事宜进行明确。股转系统建议,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涉及(申请)挂牌公司寻找做市商、与做市商就初始库存股获取方式、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谈判以及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等诸多环节,所需准备时间较长。 从国际经验看,做市商制度的主要效果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善股票流动性。通过做市商不断双边报价,保证市场交易连续进行,而且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多个做市商提供的竞争性报价及股票推介活动,有利于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二是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价有连续性,价差幅度也有限制,有利于价格稳定。三是解决挂牌公司股票定价难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和成功率。 而竞价转让方式的相关条件目前尚未明确,主要原因在于该转让方式实施需要一定的市场积累和技术准备。(证券时报,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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