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会各位会员、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商会工作和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争先创优,在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中奉献爱心,为商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分别对下列同志进行表彰。(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获此荣誉后能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商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下一个:2016年财务状况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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